机关党委管理制度
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重要的党务工作部门之一,为了更好地做好机关党委工作,充分保证学校党委及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,根据机关党委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,制订如下工作制度。
第一条 加强政策理论学习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,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理念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、理论水平。
第二条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,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党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。
第三条 贯彻落实组织原则。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决议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属重大问题由机关党委会民主讨论,集体决定后实施;机关党委会形成的决议,每个党委委员都要认真执行,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程序。
第四条 加强作风建设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强化廉洁自律意识。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正确行使权利,遵守纪律、清正廉洁。
第五条 规范机关工作流程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优化工作流程,简化工作程序,推进机关党务、政务公开。
第六条 积极端正服务态度。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、为师生服务、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,彻底纠正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以及侵害师生利益问题。履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依法行政,科学管理,服务周到,师生满意度高。
第七条 提高机关工作效能。坚持按章办事,提倡承诺服务,提高工作效能,切实做到审批事项尽量精简、办事环节尽量减少、办事时间明显缩短、办事过程更加透明、办事效率明显提高。
第八条 坚持深入调查研究。经常深入到师生员工中开展调查研究,善于发现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,并及时整改解决。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、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,并按要求上报。健全机关党委各项工作制度,规范各项管理。